金融虎讯 11月11日消息,近日,东吴证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11月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合计罚没716.04万元;针对紫鑫药业项目,合计罚没620.4万元。两项目合计罚没金额超1336万元。此外,相关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也被予以警告及罚款。
具体来看,中国证监会近期对东吴证券采取了严厉的纪律处分行动,原因在于该公司在为国美通讯与紫鑫药业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时未尽到应有的勤勉尽责义务。这一连串事件突显出中介机构在中国资本市场上的重要角色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中,国美通讯案件细节在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的过程中,东吴证券未能审慎核查发行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导致其出具的关键文件如《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认定,东吴证券在此事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张琦和王新,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对相关法律规定的严重违反。
同时紫鑫药业案件概述显示,东吴证券同样卷入了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持续督导期直至2017年底。该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未做到审慎核查在地林下参重大采购合同、发行对象认购资格以及持续督导期间的采购事项,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被指存在虚假记载。蒋序全和李佳佳作为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被认为负有直接责任。
关于处罚与应对方面,证监会对东吴证券作出了以下处罚: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6,981.13元,另加50万元罚款;对张琦和王新的保荐与承销行为各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00元,罚款4,136,000元;蒋序全和李佳佳分别被警告并处以20万元、10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东吴证券表达了对处罚的接受,并承诺将深刻反思,补强内部管理机制,全力提升投行服务质量,履行“看门人”职责,坚决贯彻资本市场新政策,聚焦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功能定位,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作出贡献。
据此前报道,今年10月,*ST美讯公告称,其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国美通讯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证监会对国美通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对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宋林林、宋火红、郭晨给予警告、罚款300万元,并对三人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紫鑫药业则在2023年8月就已摘牌退市。2024年4月,吉林证监局向紫鑫药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紫鑫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15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处罚,实控人郭春生拟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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