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丰台又有征地,涉及樊家村。
京(丰)政地征【2024】7号
征收土地公告
京(丰)政地征〔2024〕7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实施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 2024〕 17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4年11月11日起,到2024年11月22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建设项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迁建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A51医院用地
耳 征收土地位置:新村街道樊家村(四至范围:东至张新路、南至 康辛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首经贸南路)
二、 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新村街道樊家村集体土地6.0000公顷(90. 00亩),具体情 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位于丰台区IV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人民币捌拾万元/亩(¥80万元/亩)。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7200万元,地上物补偿(集体非宅)14234.3万元,此项共计21434.3万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协商,不涉及其他补偿事宜。以上所有各项合计,征地补偿总费用为21434. 3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需将樊家村56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25名,超转人员25名。经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樊家村第十二届村民代表第十次会议决议,樊家村已经同意整建制农转居,因此樊家村自愿放弃此次征地转非,同意将此次需征地转非的人员全部纳入樊家村整建制农转居工作中予以落实。
五、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收行为(京政地字〔2024〕171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公告显示,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建设。现在啥样?咱先来段视频快速了解下!
据北京日报消息,10月24日上午,北京市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经济形势进行解读。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季度,本市将积极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在“新两翼”发展方面,落实支持雄安新区一揽子政策,推动城市副中心三大文化设施配套商业年底开业。
“四季度本市将不断完善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完成‘疏解整治促提升’年度任务。”相关负责人透露,四季度将实现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二期、北京口腔医院新院区开诊运行;落实支持雄安新区一揽子政策,推动城市副中心三大文化设施配套商业年底开业。
北京口腔医院新院区位于丰台区花乡樊家村,总建筑面积13.35万平方米,是完成北京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疏解、优化医疗资源空间格局、带动南部区域医疗发展的重点项目。建成后将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
北京口腔医院新院区迁建后的门诊区为花瓣造型,科研教学办公区为弧形设计,整体体现了“花好月圆”的美好寓意;院区采用“两区两轴多中心”的布局,动静分区,医疗主轴线(纵向)和门急诊次轴线(横向)组成的十字形布局,互联互通。
在交通布局方面,院区设置了4个车行道及2个人行为主的出入口,布置均衡的出入口不仅能快速融入城市交通,还让内部交通流线简洁有序,最大程度实现人车分流、医患分流。
新院区还是一座绿色医院,未来屋顶将为医院提供绿色能源。
近日小编路过时看到,北京口腔医院新院区外立面已经全部完工,指示牌也安装到位,一副待开业的状态,看来离投用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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