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成都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关于一条“安全带”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罚信息,涉案“安全带”产品标注生产单位名称为:山东瑞奇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据相关部门检测,金牛区劳安建材商贸部销售的安全带(商标:/,规格型号:坠落悬挂(Z),生产日期/批号:2024.03.10,标注生产单位名称:山东瑞奇化纤制品有限公司)经检验不合格,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
11月5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金牛区劳安建材商贸部给予罚款1950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质量报通过大数据监测,发现山东瑞奇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其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2024年6月12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瑞奇化纤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伪造厂名厂址生产销售不合格安全带,没收违法所得84元,罚款1万元。 (消费质量报舆情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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