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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依法规范全市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面向全市征集非法宗教活动情报线索。
一、举报内容
1.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
2、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宗教组织的;
3.在宗教活动场所擅自改建、扩建、新建建筑物的;
4.未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
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或传教的;
6.诱导未成年人信教,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
7.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和托幼场所传教、举行宗教活动;
8.擅自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
9.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公共场所利用散发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光碟、传单等宗教宣传资料和播放宗教音视频等方式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可以公开或者匿名方式进行。鼓励实名举报,以便于查证。无法核实匿名举报人真实身份的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予受理。支持举报人实时举报,并同期拍摄视频、照片,避免因无法核实而致使举报无效。
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信件举报:举报内容应尽可能具体、详实,邮寄(投送)至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6号市政府机关1号办公楼320室,联系电话:0739-5369013、0739-5369002)
2.来访举报:举报人自愿当面举报的,可直接到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当面举报。
三、工作原则
处理群众举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保密原则:受理单位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及举报线索,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有关信息。
2.客观真实原则: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所知(涉嫌)非法宗教活动情况。线索信息应当是有清晰的事件地点及人(物)证或未经编辑修改的视频(照片)等原始证据。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诬陷他人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动他人举报投诉或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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