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高三学生考上大学,父亲在孩子的银行卡里存入了一万六千元钱作为上大一的学费和生活费。没想到,孩子去学校报到时,发现卡里的钱取不出来,一查余额仅为8毛6分。

孩子急得团团转,立刻打电话询问父亲。父亲得知后,也是十分着急,他和孩子都没有取款,钱去哪里了呢?为了找回丢失的钱,父亲立刻去开户行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并打出了明细单。这一看,发现上面有三百多笔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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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多笔消费是谁花的呢?带着疑问,父亲仔细询问银行的工作人员。原来,孩子之前就读的高中当时要求父亲把银行卡和食堂饭卡进行绑定,便于学生刷卡用餐。如今孩子已经高中毕业,也没有再去过食堂,银行卡和饭卡都没有丢失,这钱是怎么被刷走的呢?

对于这一问题,银行的工作人员说由于户主开通的绑定业务,系统自动扣款很正常。如果要要回这笔钱,得去找孩子之前中学就读的学校。父亲对于这样的解释,很不满意,他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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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之前有来银行想要注销这张卡,并且重办一张新卡,方便孩子外地取钱。那时,工作人员表示这张卡可以正常使用,没有必要办理新卡,当然也没有告知这张卡已经办理的业务。

第二,储户把钱存在银行里,银行系统能检测到同一账户一直在刷卡转钱。如有银行有质疑,能够及时通知储户,就不会出现最后只剩8毛6分钱。

第三,储户虽然授权绑定业务,但还是银行通过科技公司转账到学校账户,储户本人并不知情。出现储户没有刷卡消费,银行有责任帮助储户一起追讨丢失的钱款,而不是表示这是学生和学校,学校和科技公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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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账户存款丢失,银行有没有责任?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银行有义务为持卡人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现在储户没有取款的情况下,钱不翼而飞,就是因为银行没有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才造成储户的损失。为此银行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其次,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现在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账户只剩下8毛6分,受到了单位的侵犯。为此银行工作人员不可以推卸责任,让储户去找学校理论。

再次,储户想要注销银行卡时,工作人员当时给出的建议也给系统扣款提供了一个条件。银行没有对工作人员进行良好的培训,可能都是为了省事,就凑合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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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通常只是知道把钱存在银行是安全的、方便的,不会去在意银行手续中的条条框框。那么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有必要帮助储户了解办理的优缺点,让储户了解自己开通的业务,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为了把丢失的存款找回,银行发现是科技公司出现了问题,卡上的金额才被刷了三百多次。目前,这笔钱已经被要回,也给大家提个醒:如果银行开绑定了某些业务的话,一定要搞清楚办理了什么业务,会给自己带来哪些利弊。

储户信任银行才会将钱存入,但是一旦银行存款丢失储户必然万分着急。银行工作人员此刻应当理解储户的心情,积极帮助储户解决问题,挽回损失。这样,储户才会更加信任银行,再将钱存入银行,促进良好的资金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