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提到偷拍,我们就会浮想联翩,遥想某从未亲眼目睹过的香艳事件。真想不到相关画面的,就会联想到宾馆、酒店,然后臭骂一句——“NND,真无耻。”

可是,当偷拍与医院联系在一起时,我们更多的是愤怒。

据《封面新闻》报道,1月8日,博主“影子不会说谎”告诉记者,10月17日,他和团队在河南安阳妇幼保健院内发现隐藏针孔摄像头,安装于医院二楼乳腺治疗室旁的更衣室内。报警后,当地警方对非法偷拍摄像头进行了取证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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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安阳妇幼保健院乳腺门诊工作人员处获悉,医院没有个人更衣室,被偷拍的更衣室是护士在使用,“是(护士)公用的”。医院另一工作人员还称,担心就诊病人误会此事,“(病人用的)治疗室没有(偷拍摄像头)”。

发现了问题,解决问题就是。偷拍不是小事,尤其在医院这种环境之中。

在医院发现了偷拍摄像头,医院的管理出了问题,这是必然的。谁的隐私都应该被保护,不论被偷拍的对象是病人,还是医护人员,都是不应该的。

查漏补缺,及时整改,才是当务之急。其他的解释,都可能将自己推向舆论的漩涡之中。

遗憾的是,该院工作人员依旧在试图解释,一句“是护士公用的”“病人用的治疗室没有偷拍摄像头”,急迫、盲目、无知的态度表露无遗。

我们可不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句话——护士,被偷拍没事?

我们不愿意恶意揣测,但这样的表述难免令人生疑。

实际上,现实中,各地在回应一些热点事件时,总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比如:

“某地一年前5.8万元执行款已被法院执行,申请人却至今未见钱!法官:案件搞混了,会尽快解决。”

“湖南株洲一学校自带饭学生只能蹲教室外吃,学校回应:怕交叉感染。”

“医院给老干部体检禁止市民进入?湖南耒阳此前多方说法不一,官方再回应:早已处理完毕,但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深圳一小学食堂鸡肉被曝过期4年?校方回应:打错标签信息。”

“某地初中副校长被举报出轨已婚女,回应:聊天不当。”

这都是在干啥?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主要矛盾、鸡同鸭讲。说轻一点,这是回复不当。说重一点,这是把群众当傻子。

类似的事情,具体到一些小县城,那就更扯了,相关单位会直接问你:“你是不是某某村的?是不是在某某单位上班?你爸是不是那个谁谁谁?”

哎呀,我去,就事论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你想干啥?

回到原话题,不论是病人,都是护士,都不能被偷拍。任何个人的隐私,都需要被保护,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侵犯病人隐私属于犯罪,侵犯护士隐私也是犯罪。我们的医护人员,长期顶着巨大的压力上班,还得面对不同患者,需要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她们更应该被尊重。

护士,不可以被偷拍!

(新闻素材摘自封面新闻,特别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