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2日讯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的若干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山东实际和实践出发,提出了防范打击瞒报事故行为创新措施。创新构建瞒报事故宣传教育机制。《措施》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防范打击瞒报事故行为宣传教育活动,提示提醒政府监管人员和企业员工充分认清瞒报事故的法律责任和违法成本,认真履行事故信息报告职责。要制作瞒报事故警示教育片,在本系统本领域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并建立瞒报事故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典型瞒报事故案例,在主流媒体曝光,营造防范和打击事故瞒报的浓厚氛围。
创新设立企业瞒报行为监控制度。《措施》提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注重从超限报警、数据异常、断网断线等预警信息中发现涉嫌瞒报事故线索。要加强对企业的厂区门口、车间(区队、矿井、场站)门口、重大危险源等处的视频等信息化监控,出现企业多名领导作业现场聚集、大量员工异常移动或聚集,或者发现存在抬担架、背人、搀扶、进出救护车等异常情况的,要重点分析研判,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创新建立部门间事故信息通报制度。《措施》规定,公安、消防、卫生健康等部门接到疑似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线索后,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应急部门通报,并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公安部门负责通报110接处警中发现的疑似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有关信息;消防部门负责提供119接处警中事故发生地为企业、建筑工地等疑似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救援情况,其中火灾事故提供事故概况及伤亡情况;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120出车目的地为企业、建筑工地等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出车地点、伤亡情况有关信息,并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救治过程中亡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有关信息。
创新建立事故统计数据比对机制。《措施》提出,建立应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信访、卫生健康、消防、海事等九部门间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比对和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原始数据和系统自动生成数据交流共享,定期开展事故统计数据比对核查,比对结果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线索及时推送给事故发生地同级应急部门,合力切断瞒报事故链条。
创新建立事故瞒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措施》规定,各级部门要将瞒报事故行为列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业务检查、行业督导和监督督查的范围,通过谈话问询、资料查阅、账目比对、花名册核对等方式,重点检查企业工伤事故申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死亡事故大额赔偿支出、异常减员离职等事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瞒报行为,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置。要构建与应急、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体系,强化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的部门联动,提高监管时效。
闪电新闻记者 张维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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