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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黄河济泺路北延隧道和

济南黄河黄岗路隧道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4〕162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济泺路穿黄北延隧道、黄岗路穿黄隧道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和收费期限的请示》(济政呈〔2024〕30号)收悉。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的济南黄河济泺路北延隧道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南黄河济泺路北延隧道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二、同意新建的济南黄河黄岗路隧道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南黄河黄岗路隧道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你市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9日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

编辑:王昕

二审:赵来春

三审:王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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