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2 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有关负责同志解读相关通知】今年 6 月,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政策措施,包含三方面 18 条,各地欢迎但反映收回收购土地缺资金。通知鼓励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土地,可起三方面作用:减少房地产用地规模,稳定市场预期;增资金流动性,利房企保交房;收储形成“净地”“优地”,补公共服务短板,促有效投资。通知对收回收购后的再供应有要求,要根据市场控规模,形成土地资产“蓄水池”,保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外,通知强调多部门协同配合,严守红线底线,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依法依规推进工作,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