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家医院做过的检查/检验

在下一家医院又被要求再做一遍?

拍两次CT

验两次血

做两次磁共振……

您也疑惑:为什么同一个项目要花两份钱?

现在,这种问题在河南大部分医院解决了。在全省范围内,多家医院近期宣布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涉及60项检查结果、82项检验结果

来自南阳的王阿姨手指关节痛一年多,伴随疼痛的还有指关节的变形。

为了彻底摆脱病痛,她带着南阳市某三级医院做的8种检查检验结果,来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风湿免疫科就诊。

令王阿姨欣喜的是,从就诊到明确诊断,她没有离开诊室、没有做重复检查,不到20分钟就完成了全部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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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河南省人民医院

这是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后发生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的一幕。患者在医院就诊时,医师通过河南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输入患者病历时获取患者近期做过的检查检验报告。在确保诊治精度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师对患者出具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参考和互认,让其就医更省时省力。
什么是医学检查检验互认?
2023年,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便民就医优流程”七项举措,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检验结果线上互认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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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明确两种情况属于互认范围:

1.全省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之间,应按照通知规定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项目结果予以互认。

2.原则上,属本通知规定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项目结果,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应予认可。

在互认项目上,主要选取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对疾病诊断治疗短期影响不大的项目。比如,乙肝五项结果在短期内基本不会发生变化,一般2周~12周才会产生明显的临床改变。

据最新的公示,目前共有60项检查结果、82项检验结果(共5大类)列入互认清单(附后)。

在医院方面,近一个月内,全省范围内有多家医院实现互认:

  1.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 河南省人民医院

  3. 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

  4.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 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7. 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8.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9.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10. 河南省中医院

  11. 河南电力医院

  12. 郑州颐和医院

  13. 驻马店市中医院

  14. 南阳南石医院

  15. 漯河市中医院

  16. 信阳市中医院

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周口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已实现线下检查检验结果应认尽认,线上则已有57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入省平台,其中公立机构39家。据驻马店网消息,驻马店市38家公立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

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重要民生实事,影响众多患者的就医体验。编辑留意到,为了让更多患者知晓、监督这项便利举措,多家医院通过展板、海报推送信息,或公示监督电话,让患者切实享受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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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医院的醒目电子版

河南省人民医院在门诊诊室、检验大厅、住院部大厅等就诊区域和位点摆放了“河南省首批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清单”“河南省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等详细内容,持续加强宣教和讲解,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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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中医院公布监督电话

漯河市中医院在医院官微中除了公示“河南省首批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清单”“河南省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等详细内容,还附有院内监督电话、咨询电话,让服务更贴心。

热问解答

热问解答

多久之前做的检查检验项目可以进行互认?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做过就不需要再做?
哪些检查检验结果不予互认?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患者在一家医院做了某项检查或者检验项目,当他拿着这个检查结果去另一家医院看病的时候,这家医院认可前面那家医院的检查结果,不再要求这个人重复做同样的检查。

这样做有很多好处。对患者来说,可以少花钱、少受罪,不用一遍又一遍地做同样的检查。

对整个医疗系统来说,可以节省医疗资源,让医生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诊断和治疗上,而不是重复开检查单。同时,也能提高看病的效率,让患者更快地得到治疗。

多久之前做的检查检验项目可以进行互认?
原则上,医师在接诊时应对患者近期(检查一般为3个月内,检验一般为1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参考,对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结果,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引用被认可的结果,不再进行重复检查检验。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做过了就不需要再做了?
不一定。在诊疗过程中,医师可根据疾病发展变化,仔细分析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是否满足当前患者诊疗需要后,综合研判是否认可患者既有近期检查检验结果。

哪些医疗机构支持互认?
全省同级医疗机构间,属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属互认项目的,原则上应予认可;全省各医联体成员单位间和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间,属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

检查检验的互认方式有哪些?
1.医疗机构门急诊和住院部医师在接诊时,要主动询问患者是否携带外院或本院近期既有检查检验结果,对符合互认要求的,应予以互认,并在门急诊和住院电子病历中进行记录、引用。2.尚未启用电子病历系统的,须在纸质病历中予以记录、引用,并做好登记备查,便于统计核查。3.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与患者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防范由此产生医疗投诉或纠纷。

检查检验结果可不予互认的10种情形: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或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2.因时效问题,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3.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4.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5.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6.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7.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8.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9.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所需的;10.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NO.1检验结果互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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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 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州颐和医院 河南省中医院 漯河市中医院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