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楼市新一轮王炸!

专项债回收存量闲置土地细则

正式落地

不再用于房地产开发!

去库存、稳楼市

这次真的决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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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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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明确指出,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

此次政策有两大亮点,一个是,明确了专项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类型:

一是,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二是,其他土地类型中,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三是,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四是,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另外一大亮点是,土地回收之后的“去向”: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

明确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确有需求的,应当严控规模,优化条件实施供应,在落实“五类调控”的同时,供应面积不得超过当年收回收购房地产用地总面积的50%。收回收购土地用于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项目的,不受上述限制。
这也是落实“严控增量”的具体表现,不再供应于房地产开发,土地收回后将明显降低土地存量,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供求关系,促进市场预期修复,实现止跌回稳。

实践中如何操作?谁来收购闲置土地?

《通知》中也给出了相关要求,收购主体: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而储备地块则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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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房地产稳定系列政策正快速落地!

10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亮出“三个大招”支持房地产:

①允许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

支持收购存量房,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

如今,专项债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政策落地,标志着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正式重启。

当然,其中还有些细节待明确,比如专项债券额度、具体使用办法等,仍需财政部进一步政策的落地。

上周五(11月8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

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财政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细则,推动加快落地。

同时,会上还透露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也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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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此前10月份,财政部部长蓝部长的相关表态: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接下来,关于房地产的税收优化政策,预计一波,是“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另一个,就是进一步的减税降费政策

而且关于减税降费,近日已经有小道消息传出:

①契税不再分首套、二套,不再区分90㎡以下还是90㎡以上,统一优惠至1%;

②二手市场取消增值税,不满2年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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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有待核实,具体还要等官方的正式发布,不过种种迹象表明,更多利好新政策都已经在路上了,不管是对于楼市还是购房者来说,都是将近的好消息!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