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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法院“立转破”程序

步入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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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该案是青羊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立转破”案件,标志着青羊法院“立转破”程序步入常态阶段。

Part 01

何谓“立转破”?

“立转破”是指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其法院对该债务人企业依法具有管辖权,进而引导当事人申请破产清算、移送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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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本案案情概要

申请人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某通用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由成都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且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因被申请人存在大量未清偿债务且公司住所地在青羊区,故申请人向青羊区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对某通用建设公司进行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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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联合预审情况

青羊区人民法院在收到该案材料后,立即组织由立案、审判、执行部门成立的联合预审小组进行审查。通过检索、查询关联案件,制作关联案件检索清单,出具相关情况说明,联合预审小组确定被申请人存在大量未清偿债务,且部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我院已经出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书。故联合预审小组研究决定,被申请人符合“立转破”相关规定,可以判断具有破产原因,有必要引导当事人进入破产程序。

在我院联合预审小组的引导下,申请人根据相关要求提供材料,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目前我院已受理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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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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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转破”程序能够有效推动诉讼立案和破产受理的顺畅衔接与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发挥破产制度的保护和挽救价值,是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体现。青羊区人民法院通过“立转破”程序确保了立案、执行、破产等程序的有效衔接,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还避免程序空转,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下一步

青羊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在立案阶段开展引导破产审查以及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供稿丨立案一庭胡灵康

编辑丨高启陈

一审丨李典佶

二审丨雷晓玲

三审丨袁 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