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爆发前,国民党政府曾将巨款打入德国国家银行账户,订造2艘德国潜艇,最后交易因中日战争爆发而中止。但1949年国民党去台湾后,在财政窘迫情况下,这笔款项的追素曾困扰蒋介石10余年之久。
1937年5月,国民政府派陈绍宽等10多名海军官员前往德国,谈判从德国订造潜艇事宜。
根据原计划,中国经德国工业品贸易公司合步楼公司向德国吕贝克的弗兰德—沃尔夫造船厂订造排水量500吨级的远洋潜艇1艘,250吨级的近海潜艇4艘,以及潜艇母舰1艘。但由于最后到账的款项不足,真正开工的仅有2艘250吨级的近海潜艇,计划于1940年4月及5月开工。
不料风云突变,1937年7月7日,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早与德国形成战略同盟,尚未交货的中国潜艇已无回国参战可能。
1939年9月,德国正式照会中国,2艘为中国建造的潜艇将由德国海军接收,中国已付款项经由南斯拉夫王国银行退回,但由于1940年6月德国人入侵南斯拉夫,国民政府并未收到这笔退款,这笔钱便成了一桩悬案。
1949年,国民党当局败逃到台湾,由于官僚机构臃肿庞大,严重缺乏办事经费。
1953年,台湾“国防部”第二厅厅长赖名汤奉派到欧洲视察驻外人员业务,派驻西德的通信员严敦炯向赖名汤报告,国民政府在抗战前曾与合步楼公司订有购买包括潜艇在内的军火商约系由德国克兰先生经手办理,现尚有余款3000万马克,约合700—800万美元,仍存于德国银行内,我政府可收回此款。蒋介石知情后,要求“经济部”财政部”“国防部”与“外交部”多管齐下,访寻当年旧人,以确定这笔款项的来龙去脉。
从现有解密档案来看,台湾各部门各自搜集的消息不仅有出入,而且信息也不乐观。1954年1月30日,“行政院长”陈诚向蒋介石呈报的公文中提到,“外交部”查遍所有从大陆带来档案,没有见到任何档案记载抗战前国民党政府向德国银行存入3000万马克;在合步楼公司的易货档案中反倒有记载,中国还积欠德国3100万马克。直到1954年初为止,台湾当局连到底有多少钱存在德国银行都莫衷一是。
此案到1963年又爆出重大转折。1963年12月14日,台湾海军总司令黎玉玺在上呈的公文中声称,台湾海军在德国银行找到一个抗战前国民政府设立的特别账户,里面的金额为1000万马克,是海军当年直接通过合步楼公司对德采购潜艇经费。
根据台湾海军总部计算,二战前德国马克与美元的汇率为2.5:1,这笔款项等于400万美元,若以战前汇率计算,这笔款项到1963年连本带利应有800万美元,约合3.2亿台币。问题是1000万战前马克相当于100万战后西德马克,加上1963年的西德马克与美元汇率为4:1,按此计算,这笔款项到1963年连本带利仅50万美元,约合2000万新台币。蒋介石令行政院研究是否有可能索回。1964年6月4日,台湾当局高层对此案作出最后结论,认为在诸多法师层面上,向西德追索1000万马克都有法师困难。蒋介石遂放弃了对这桩马克案的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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