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公安
“喂,警察吗,我厂里的铝合金被人偷了……”
11月4日上午9时20分许,松山区公安分局夏家店派出所接到群众张先生报警,称其厂子里的铝合金材料被偷了。夏家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调查。
经查看监控视频,发现一身穿迷彩棉服、戴着帽子和口罩、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男子驾驶三轮车将张先生的铝合金材料偷走。但因监控设备老旧,视频画面模糊不清,加上嫌疑人刻意遮挡面部,事发地址又正处两区交汇的园区,人流量大,人口居住情况复杂,民警反复观看监控视频,仔细研判,但仍无法确定该盗窃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或行踪轨迹。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天下班后,辅警任飞宇驾驶车辆搭载民警马振涛一起回家,在行至一集市路段时,遇有一行人过马路,任飞宇减速让行,在等待行人通过的时候,任飞宇发现这个“行人”的走路姿势似曾相识,“快看!这个人与上午那起盗窃案的嫌疑人是不是一个人?”
“没错,就是他!跟视频里走路的姿态一模一样!”虽然,这个“行人”的衣着特征与盗窃嫌疑人作案时的衣着完全不同,但凭借当天对盗窃嫌疑人几个小时的分析,马振涛与任飞宇十分确信他们的判断,此人就是盗窃嫌疑人。马振涛与任飞宇立即向所里汇报,请求支援,并立即靠边停车,准备进一步行动。
眼看着嫌疑人即将走远,马振涛与任飞宇果断下车,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将其拦下。面对民警的询问,嫌疑人眼神躲闪,支支吾吾,答非所问。马振涛与任飞宇内心更加笃定自己的判断。随后,二人将嫌疑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该“行人”刘某的确为此盗窃案的违法行为人,其对在张先生的工厂内实施盗窃铝合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松山区公安分局给予刘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信源丨松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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