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近日,网民王某、沈某、刘某三人利用聊天社交软件,通过虚构事实、编造有关国家政策的虚假信息,误导他人,造成多人被骗损失惨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沈某、刘某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青州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络发布信息时,要严格遵守法律和相关规定,尊重事实,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不可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