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招生计划

参照2024年招生计划制订2025年博士拟招生计划(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他专业均为学术学位。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2025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二条学习年限:三至六年。

第三条 招考方式

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仅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执行《中国医科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申请时间及流程请考生关注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通知。

二、“申请-考核”制

具体申请时间及流程请考生关注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通知。

三、硕博连读(仅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具体申请时间及流程请考生关注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通知。

第四条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4.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5.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二、通过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报考的考生应达到以下条件

1.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2.外国语语种为英语,要求六级通过或满足雅思英语成绩总分达到6.0且各个测试部分不低于5.5或托福成绩达到90分。

三、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应达到以下条件

1.满足前述基本条件。

2.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在职人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并列)发表学术论文(含online,中科院升级版分区2区及以上)至少1篇。

3.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人员:

(1)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毕业;

(2)入学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范围。

四、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学术学位在籍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及专业要求

1.思想品质优良,身心健康,无不良操守记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与公益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在处分期间;

2.研究生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合格;

3.可跨专业或跨导师申报,但须获得拟申报导师、原导师及其各自所在科室、二级学院同意。

第五条 报名

一、网报时间

1.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以教育部发布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时间为准;

2.“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详见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二、报名流程与报名材料

报名网址及报名材料提交方式请以当年对应招生方式报名通知为准。

请所有考生务必确认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在招生工作过程的任何阶段,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或录取资格。

第六条 录取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考核安排及要求请查看网站后续发布的录取方案通知。

三、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类别一经确认,录取阶段不允许更改。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发布并予以公示,学校在国家录取检查结束后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博士考生,均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在学期间脱产在我校学习。

第七条 学费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

第八条 奖助学金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

第九条 录取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不符合条件者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4-31939465

2.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A105),邮编110122

3.电子邮箱:gszb@cmu.edu.cn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相关安排变化将另文说明,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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