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解析以琐事争议惹纠纷 调解促和止纷争

案情简介

孟某、陆某夫妇及肖某、夏某夫妇同为某藤椅厂职工。两对夫妻在同一车工作,平时关系较好。但在2022年上半年,双方为租房问题发生了纠意、虽架,但彼此内心不快,两家关系也不如之前和睦了。2022年8月的某一天,夏某丈夫肖某在车间打扫卫生。时值炎夏、天气酷热难耐、所以肖某将车间里的扇调到了最大挡。在打扫过程中,垃圾被电风扇吹到了陆某丈夫孟某的脸上某非常不悦,上前质问肖某是不是故意的。肖某解释不是故意的,是电风扇吹法的,当时孟某没有再计较,便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但孟某妻子陆某知道后生不满,于是伺机报复,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谎称之前车间少掉的一把子是肖某妻子夏某所偷。夏某听到传言后,非常气愤,立即赶到陆某的工位,与其对质。双方从最初的互相指责、谩骂升级为肢体冲突。两个人抱成一团,扭打起来,抵头发,扯衣服,抓脸颊。在争斗中,陆某摔倒在工作台上,在各自丈夫的劝解F两人被拉开。事后,陆某感到胸部疼痛便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进行调查取证。经医院诊断,陆某右侧两根肋骨骨折,治疗共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经诸暨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陆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陆某身体基本康复后,双方当事人在藤椅厂负责人的规劝下,自愿申请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公安机关接到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后,将该民事纠纷移送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椒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参与调解。在开展调解前,调解员仔细査看了民警移交的讯问笔录,了解到本多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为使纠纷不扩大,矛盾不激化,保障企业系和谐稳定,调解员采用诉前联调的方式,邀请企业负责人共同参与调解。
在面对面调解中,调解员向夏某说明其违法事实,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期定,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经过调解员一番释法理,夏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同时也颇感委屈,表示是陆某诬陷她在先,她是一时气不过去找陆某理论,才有了后面的事情。调解员劝她,被人枉确实应为自己辩解,但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以后遇事切不可再冲动,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像她之前那样处理问题,完全于事无补。在调解员人情人理的开解下,夏某表示愿意在合理赔偿诉求下解决此纠纷,这次就当自己花钱买了个教训。
其后,调解员又去与受害人陆某协商。一开始,陆某态度强硬,觉得夏某打了自己,就必须付出代价,要求夏某一次性赔偿医药费等各项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5000元。调解员见状,耐心劝她好好想想事情的前因后果,若不是她造谣某偷椅子,就不会有后面的争执。在这次事件中,夏某有责任,陆某同样也有任。并且陆某造谣生事、诬陷他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听完调解员这一番话,陆某顿时泄了气,态度有所软化。调解员又适时提出让陆某降低赔偿诉求理性解决此次纠纷。在场的藤椅厂负责人也开口劝说陆某,指出两人都是同事,之前关系都非常要好,以后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既然大家都有和解意愿,就都拿出诚意来。陆某见此,便不再坚持,同意降低赔偿金额。
经过调解员反复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共识:

(1)夏某向陆某道歉,并一次性补偿给受害人陆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0元;

(2)陆某自愿出具谅解书一份,赔偿款于调解之日当场兑现;

(3)陆某就诬陷夏某偷椅子一事,向商夏集道歉。最终、案结事子,止纷息诉。根据夏策询过的破心与表理。业市大民检察院经审议,对夏某出具免子处销的决定书,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案例点评
美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企面发展进步,我国的社会治安持建向、形事犯罪的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严重犯罪的发案率持续下降,轻明建委年上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植根于中图法律文化土壤,契合我国国情。自218年10月份正式确立以来,其适用率已经稳定保持在85%以上。它的行有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认罪认罚可以从宽,是指一般应当子从宽处理,但并非一律从宽。对于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或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不是以从轻处罚的然法不子以从宽处罚。检察机关积极践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站稳了人民立场释放了司法善意,满足了人民群众在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更高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