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于2024年11月13日作出准予台州宏逸财务咨询服务部(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DXERA4M)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台州宏逸财务咨询服务部(普通合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DXERA4M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33100420240009

四、组织形式:普通合伙企业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吴宏华

六、所在地区: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竿蓬村竿蓬西路709号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11月13日

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