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只是外出捕个鱼,结果却被人当成猎物射杀,此后开枪者自也自杀身亡,不禁令人唏嘘。

事发过程

11月1日晚上,湖南衡阳一男子趁着夜黑风高,前往当地的宝盖镇一处野塘捕鱼,这本身是一件很普通的娱乐活动,不少成年男子都对捕鱼和钓鱼情有独钟。

但衡阳这名男子恐怕没想到,这一去自己竟然会遭遇“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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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在该处野塘附近,除了捕鱼的那名男子,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还有另外三名男子,据悉是正在打猎。

结果这三名打猎者的其中一个,发现了正在捕鱼的那名男子,并将其误认为是野猪,随后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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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枪也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子弹打穿了男子的锁骨并击中肺部,要知道人的肺部一旦损伤,氧气无法进入,人立刻就会出现呼吸困难的情况,而且还可能伴随吐血的症状。

也就是说,那名捕鱼男子很可能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在极度的痛苦中死去了。

当那三名打猎者发现事情之后,也已经无力回天,就这么杀害了一个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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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知情人士透露,被误杀的那名男子今年才28岁,还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家里两个孩子一个5岁一个3岁,而且男子的父亲也已经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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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在该男子意外死亡后,家里就剩下了妻子和老母以及两个年幼的孩子,可想而知,这一家人以后的生活将会怎样艰难。

事件后续

事情发生以后,当地镇长也赶到了死者家里进行安抚和帮扶,可这个时候,恐怕再多的安慰也是无济于事的。

另外根据知情人士爆料,这三个打猎者都是外村人,其中开枪的那一个人,已经于事发后第二天自杀身亡,另外的两人也已经被警方抓捕,目前案件仍在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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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案件的真相和案发时的细节,具体还要等待警方的调查和通报。

但在此之前,相信不少人心中都会有几个疑问。

第一点,根据媒体报道,案发时间是11月1日,但新闻媒体的报道普遍在11月12日,这中间相差十多天。

在这十多天时间里,为什么不进行报道?还是说有人想要故意把事情的影响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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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事发已经十天了,目前调查仍然没有新的消息传出,涉案两名男子到底交代了什么,他们是否真的是真的误将捕鱼男子当做了猎物开枪者又为何选择自杀?这些外界都不得而知。

该事件被报道之后,一时间网友们也是炸了锅,很多人都在评论区发出疑问,我国不是早就禁枪了吗,为何现在还有持枪打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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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我国对于枪支的管控非常严格,任何个人和单位都禁止私藏枪支,这三名打猎者的枪到底是从哪来的,必须要查清楚源头。

除此之外,不少人也会关注该事件最终会怎么处理,虽然说开枪者已经自杀,但其余两人也不能逃避罪责。

如果三人真的是打猎时失误开枪打人,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这是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或许会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具体判罚还要看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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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国有明确规定,即便是猎枪也应该办理持枪许可证,而且不能在禁猎区或者禁用工具进行捕猎。

所以这三名男子到底是不是猎枪,有没有持枪证都会影响到后面的处理,话又说回来了,事发地点在一处小镇,既然是居民生活聚集的地方,又怎么可能会有允许狩猎的地区呢,所以说这几个打猎者这次是摊上大事。

那么你对这件事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