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的违法犯罪行为
长期以来
普宁公安坚持严打盗窃不松懈
持续守护人民群众满满的安全感
案例一
11月9日,南溪派出所民警在南溪镇南溪村执勤过程中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黄某。经审讯,黄某交代于当天17时许在打开一村民家中门锁准备实施盗窃时被人发现并被抓获,同时交代于今年10月先后三次到该村民家中盗窃现金的犯罪行为。
目前,黄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迫于公安机关的侦查压力,11月6日14时许,盗窃犯罪嫌疑人吴某、吴某、郑某三人主动到里湖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查,吴某等三人均交代于10月10日凌晨到里湖镇七贤村附近山上盗窃吊思茅黑橄榄,后进行清洗、煮熟并腌制的犯罪行为。
目前,吴某等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10月31日12时许,城南派出所根据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在惠来县葵潭镇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蔡某。经审讯,蔡某交代于8月14日凌晨6时许,在流沙南街道军屯村一商店门口盗窃苹果手机1部,后将该手机卖出获利的犯罪行为。
目前,蔡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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