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地块9居住类更新单元幼儿园1号幼儿园新建工程存在未经依法审查,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东莞市科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通报。11月13日,东莞市科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目前此事已处理完成,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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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地块9改造项目效果图。图源:凤岗镇政府官网

幼儿园未经依法审查擅自施工

工程建设单位实为东莞万科

通报显示,今年8月16日,东莞市凤岗镇住建局质安监组在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地块9居住类更新单元幼儿园1号幼儿园新建工程日常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线索并移交《建设工程违法线索移交表》到消防组,同日,由凤岗镇住建局执法人员对该工程办理消防审验手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据介绍,该项目位于凤岗镇官井头村富民路27号,建设单位为东莞市科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施工单位为总包广东科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体1栋,首层占地面积约为9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932平方米,地上4层,消防高度14.7米,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多层公共建筑,作幼儿园使用。建设单位于2023年1月17日取得施工许可并于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设至4层,部分喷淋、室内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已完工,现场检查未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该工程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之特殊建设工程。检查时,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询问,确认该项目属于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存在未经依法审查,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东莞市科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提供《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执法人员已签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为此,东莞市科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还被罚款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东莞市科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成员,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另据天眼查股权穿透图,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东莞市科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项目去年动工

须配建9班幼儿园

记者了解到,2021年5月,东莞市科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底价68849万元,拿下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更新单元,即官井头村东片区地块9居住类更新单元,成为该改造单元不动产权益收购主体。

据介绍,该单元位于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地块面积为65887平方米,拆除重建区为56154平方米,生态修复区为9733平方米。目前环境以旧厂房以及厂房宿舍为主,均为效益较低的旧厂房,现状空间环境品质较差,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基本无公共配套设施,土地效益较低,亟待更新改造。

根据规划,该单元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幼儿园用地、公共绿地、道路用地、生态修复用地。在配建要求方面,成交方须建设一个建筑面积3284平方米的9班幼儿园,并补偿给凤岗镇官井头经联社的物业补偿19078平方米商品房住宅物业,以及配建其他公共设施。

记者还从公开报道了解到,去年9月15日,东莞市城中村改造及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动工仪式举行,其中就包括官井头村东片区地块9改造项目。据悉,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地块9改造项目面积99亩。项目位于凤岗镇官井头水库旁,紧邻大运新城,东至官井头水库、南至富民北路、西至富民路、北至水库工业一路,单元面积为6.58公顷。拟通过更新改造,深度打造亲水碧道,串联屿湖景观线,完善社区级服务配套建设,打造成为莞深融合的桥头堡。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