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创建渤海教育名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庆云县第一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人。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五)须具有相应学科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庆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均须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二、信息发布
庆云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信息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发布。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 9:00-11月21日16:00
2.查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00-11月22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1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00-11月22日16:00
庆云一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00-11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11月25日9:00-11月27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庆云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
应聘人员应缴纳初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到报考比例最大的岗位。调整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参加初试,语文、英语、政治、生物学科采取笔试形式进行,内容为应聘学科高中学段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由评委组统一阅卷;体育学科为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由评委组现场监考测试。为确保招聘质量,初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初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复试。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复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
初试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8:30-11:00
初试地点及要求:见《初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
进入复试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庆云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庆云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包括网签),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香港和澳门的中国公民报考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3.复试
复试分为两个环节:试讲和答辩
(1)试讲:采取现场讲课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8分钟。由评委组现场打分,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官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提出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现场打分,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复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70%,答辩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复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资格。按初试和复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等额确定考察 体检人选并予以公示。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复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复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由庆云县第一中学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选聘手续。
2.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选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庆云一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体检。
(六)公示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
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选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所报单位变更联系电话。因考生手机不畅或因关注网站不及时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后果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3782637、3321366
监督电话:0534-3321470
扫码查阅附件
(庆云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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