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药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7月至10月,济南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组织对部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跨部门综合监管。现将有关企业(单位)药品经营使用质量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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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报业·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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