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双辽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司法改革号召,全面推进“一站式诉讼”“多元化解”服务工作,深入推进跨域诉讼服务改革,拓展“全域通办”事项范围,强化网上立案、协作立案工作,并通过灵活有效的调解手段,创新性地化解各类民生矛盾纠纷,全面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双辽法院通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积极推进诉前调解机制,早发现、早介入,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纠纷。前不久,原告宋某因与装修公司周某在装修尾款结算问题上产生争议,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在接到案件后,通过诉前调解员的介入,迅速判断案件事实清晰、数额较小,决定通过调解化解矛盾。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运用法律知识,阐明装修合同中的承揽关系及责任归属,同时劝导双方进行合理让步。经过一番劝解与调解,最终装修公司同意减免尾款并赔偿部分损失,宋某当场支付尾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此类调解工作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也有效避免了因纠纷升级导致的诉讼负担,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土地纠纷是农村地区常见的纠纷类型。近日,双辽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纠纷。案件涉及两省交界地带,土地所有权界限不清,且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法院在了解到问题的复杂性后,决定进行实地探查。承办法官联合乡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前往乌兰村现场处理纠纷。经过对土地确权情况的核实,法官详细了解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并进行了释法明理。经过法官与各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初步和解,庄某和申某同意解除合同并分担部分损失,避免了进一步的诉讼。通过实地调解,法院不仅迅速解决了问题,还保障了当事人权益,体现了司法工作的贴心与高效。

在现代司法体系中,双辽法院还通过创新性地运用互联网技术为远程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解决了传统庭审中存在的时间、地域限制问题。双辽法院在处理一起涉及房产继承的纠纷时,因案件涉及多个继承人,且大部分继承人年事已高、身体不便,法庭决定采取互联网调解的方式。

法官在调解前,通过电话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协助当事人办理委托手续。最终,在不到30分钟的时间里,双方就房产继承问题达成了和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这一举措不仅节省了时间和成本,也体现了法院对弱势群体的关怀。通过“互联网+司法”的模式,法院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让更多人民群众享受到了便捷的司法服务

据介绍,双辽法院着眼地域特色,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打造专业化法庭,不断探索为人民服务新实践。以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县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持续推进诉服中心入驻综治中心,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实质化运行。践行“枫桥经验”,依托好“一庭两所”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各方参与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的重要作用,在郑家屯法庭在高产屯设立“稻乡情”调解室。持续运用“法官进网格”“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枫桥式人民法庭”建立等机制,定分止争;继续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进驻人民法庭,推动构建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同时,增强司法服务的普惠性,完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针对跨区域、群体性、多发性等纠纷开展巡回审判,在村镇、社区建立法官工作站,实现司法资源有效下沉。强化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健全与乡镇综治、行业组织等联动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矛盾纠纷排查、管理、跟踪,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双辽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创新司法服务模式,为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贡献着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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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毛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