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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全力促进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增效。11月13日下午,淄川法院组织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议,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玉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春,四级高级法官助理李萍,各基层人民法庭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交流。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春主持。

会上,六处基层法庭负责同志依次介绍了本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困难及下一步打算,并就参加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观摩会交流了心得体会;与会人员全面深入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和指标体系,围绕全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全过程,明确创建工作主线,切实抓好审判主责主业。二是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结合辖区实际,找准依法办案与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结合点,抓好自身特色品牌建设。三是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带好法庭队伍。四是要抓住关键环节,及时总结宣传,确保创建活动与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