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某多次借款28万
私自卖姜不愿还
莫慌
平度法院出手
姜地里卖姜
历经九个小时,
12768斤大姜全部收获完毕,
除去保留的姜种,
所得价款当场给付郑某某。
基本案情
被告郝某某欠原告郑某某28万元,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未还。原告诉至平度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欠款共分三期偿还。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经查,郝某某有土地五亩,近年来均种植大姜。2023年3月,平度法院采取“活封”的方式查封其地里的五亩大姜,允许出售但所得收入必须保留,用以偿还欠款。2023年10月,郝某某将大姜收获后,装进地窖中储存,并表示待来年大姜价格翻倍后再出售。后执行人员发现郝某某以“去年大姜不易储存、腐烂变质,除去选留姜种后无其他收益”为由,早已私自将查封的大姜出售,并未将所得价款交到法院。执行人员当即将郝某某2024年已播种但未收获的五亩大姜予以查封。2024年10月,郑某某称郝某某正在姜地中出姜,执行人员立即驱车前往姜地,发现郝某某已将约两亩地的大姜收获。考虑到大姜易腐烂变质以及不易保管等特殊性,为打破“姜”局,执行人员决定当场变卖大姜,价格随行就市,由专业收姜人员组织工人收获郝某某地里的大姜,当场过磅称重、结算价款。从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历经九个小时,郝某某地里的12768斤大姜全部收获完毕,除去保留的姜种,所得价款当场给付郑某某。
来源:平度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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