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业进
来源:“历史与秩序”公众号
为了让读者对所谓的保守主义有一个简明快速的了解,我们将伯克著作和其他著作罗列的保守主义信条简化为如下七条。这种简化挂一漏万,可能不严谨也不完整,读者如果想要了解更详尽准确的总结请看本书内容,当然,最好是精读伯克原著。
第一,存在永恒的秩序和自然法。这种秩序的形成和维系需要一种超验信仰作为支撑,退一步说,至少是不可知论。阿克顿说:“没有宗教自我治理能力的国民,恐怕没有为享有自由做好准备。”
第二,存在之链(great chain of being)——社会连续性原则。人类在反复经历过因不遵守某些规则而带来的灾难和痛苦后,逐渐记住和遵奉这些规则。这是一种代际累积智慧观和考虑代际正义的正义观。在存在之链上,永恒的是广义文化基因,更替常新的是一代一代人,累积进化的广义文化基因不是任何特殊一代人的产物,每一代人都很普通,每一代人都是存在之链上白驹过隙般的过客。
第三,传统原则。语言、道德、社会规范、大部分习俗,都是累积文化进化的产物,凝聚了无数代人的群体智慧。传统重要并不是因为它古老,而是因为它代表着不断试错和纠错的人类长期演化进程中的经验和智慧。
第四,审慎原则。世界的本性是不确定性,人类的理性又是有限度的,以有限之人类理性追逐世界之无限不确定性,这就要求我们“审慎”。审慎是政治家的第一美德。普通人审慎也是最合宜的行为。统治者和政治家如果不遵守审慎的美德,就可能给社会大众带来灾难性后果。
第五,多样性原则。多样性是人类世界的本原特征,雷同和一律反倒是极少见到的。多样性意味着差异和不平等。在道德上和基本权利上人人平等,但在能力、地位、声望等方面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
第六,不完美原则与制衡原则。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性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社会中总是存在各种不完美,如果试图消除所有的不完美,可能导致更大的不完美。因此制衡是绝对必要的,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以强力制约强力、以力量制约力量、以利益制约利益、以理性制约理性、以雄辩制约雄辩、以激情制约激情、以野心对抗野心……如此,我们才可能实现真正的理性。
第七,经验和实践优先原则。在抽象原则、抽象权利和经验之间,经验更值得信任,更值得珍视。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也把与保守主义针锋相对的一方(如激进主义、唯理性主义、浪漫主义等)秉持的观点罗列一下。
第一,与宗教决裂。是人创造了上帝,而不是上帝创造了人。米歇尔·维诺克说,人类社会中政治和经济上的弊端得追根溯源到宗教异化,是宗教异化导致人受到愚弄。例如新历法全部去基督教化,改用有农业色彩的名称来命名月份。
第二,理性至上原则——理性作为新的上帝来到人世间。达尼埃尔·莫尔内就斩钉截铁地说,理性是最高的法庭,它对我们面临的一切问题拥有不可上诉的最终裁决权。承认任何事物都必须经过感觉和理性的证实。以赛亚·伯林对这一点的综述最为精辟,他说,西方思想的理性主义有一条核心线索,即奠定了乌托邦主义之基础的“启蒙运动三命题”。
命题一,对所有真正的命题来说,只能有一个正确答案,其他所有答案都是错误的。如果没有正确答案,那么这个问题就不是真问题。原则上真问题都有答案且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命题二, 找出正确答案的方法一定存在,答案是可知的。是否有人知道或实际上有无可能知道是另一回事。只要构建的方法正确,至少这个方法和程序原则上必定可以被认识。传授、学习、可靠的观察、合理的推理,总之,理性和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和经验科学,是寻找到正确答案的不二手段。真理没有非理性、非科学的来源。
命题三,所有问题对应的诸多正确答案之间无一例外地彼此相容。因为一个真理不可能和另一个真理相矛盾。一切正确答案都体现和依据真理,正确答案——无论它解答的是关于世界实然的,还是关于人应该做什么的问题,或者人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即无论是有关事实还是价值的答案,彼此之间永远不会矛盾。
理性至上原则表现为,法律来自理性和判断力而不是习俗。托克维尔(Tocqueville)在《到18世纪中叶,文人何以变为国家的首要政治家,其后果如何》的文章中,写下了18世纪政治哲学的“唯一观念”:应用简单而基本的、从理性与自然法中汲取的法则,来取代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的传统习惯。而这样的想法其实并不新鲜, 三千年来它不断地在人类的想象中闪现。托克维尔是极具洞察力的,他的著作发表之后,“这样的想法”从法国大革命开始延续至今,甚至永远不会消失。
在理性至上原则的确立过程中,伟大的哲学家康德也要被记上一“功”。伯林在《浪漫主义的根源》一书中所揭示的浪漫主义的先驱中, 康德赫然在列,只不过他属于“拘谨的浪漫主义者”。康德钟情于自由价值,然而他对启蒙的定义,隐藏着一个理性至上原则的幽灵,尽管不一定是康德的本意。康德说,“启蒙”不过是指人们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摆脱被别人管教的能力,以及使自己变得成熟,能够决断该做什么,无论决定是善是恶,无须过分依赖权威,如家庭教师、国家、父母、传统或任何既有的负荷道德责任的价值观,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文明就是成熟,成熟就是自我决断——通过理性思考做出的决断。
法国革命史学家罗杰·夏蒂埃也证实了这一观点,“康德认为启蒙就是人类摆脱不成熟状态。解放意味着每个人重新掌控自己理解力的运用,得以让自己从惯例和程式、机械的理智运用方式中解放出来,这些东西成了思想桎梏。因此启蒙需要和强加的、承袭的思想决裂,要求每个人践行独立思考的义务”。从康德的论述中, 我们能够看到法国大革命和现代极权主义有着曲折而隐晦联系的蛛丝马迹。
第三,理性建构秩序原则。人们存在一种“决裂幻想”,能够而且急不可待地与过去决裂,奔向抽象理性思考出来的理想天国。没有(无视)自发演化的秩序,认为秩序都是理性建构的产物。革命的原则是除旧布新,阿尔贝·索布尔(Albert Soboul)认为这是“一种独特的爆炸,并立即建立起完美、永恒的制度”。如果旧社会和旧制度存在弊端,甚至邪恶,人们被引导认为旧社会是万恶的,新社会是完美的,桎梏必须被打破。那么改变的办法就是跟过去一刀两断,“大爆炸”的目的是除旧布新,而不是修修补补、添新补旧,按照理性和逻辑法则,依据统一方案,一举彻底摧毁旧事物,建立全新的社会。例如在所谓共和元年,革命政府甚至颁布了新历法,人类世界从 1792 年 9 月 22 日进入新纪元,每周 7 天改为每周 10 天。
第四,平等—契约—公意(公共意见)教义。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才显示社会上的差别。一个完全平等的社会,是通过反复灌输公民美德来塑造的一个受“公意”驱使的公民社会。社会契约是所有公民社会的基础,每个人的财产、身体、生命和所有共同权利置于公意的最高领导之下。彼得·麦克菲(Peter McPhee)总结这种教义:我们作为一个整体,将每一个成员视为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平等也包括“职位向才能开放”这样的诉求。君主制违背理性,民主制必须取代君主制,而所谓民主就是公意的统治。法律和权力来源于同一源泉——公意。
第五,抽象原则和普遍原则。去现实化,以“抽象世界”取代现实事物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历史演进特征。用“普遍的人”取代活生生的人,用抽象的“人民”取代人,用抽象概念取代传统和历史经验。在政治领域,抽象原则表现为抽象的“文学政治”与实际务实的“公共事务经验”的尖锐对立。
第六,人民主权原则。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人民永远不会出错,人民永远绝对正确。主权来自人民,也归属于人民。
第七,只要目的正当,可以不择手段。索布尔认为,革命要摧毁旧秩序,必要时可以用非法和暴力手段,恐怖统治是拯救国家必要的坏事,是一种可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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