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年来,陕西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放管服”力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陕西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的依据。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建设美丽陕西的重要保障。”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斌说。

加强法治建设,扎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篱笆”。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对生态环境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发布《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生态环境强制性地方标准,为持续推进关中地区空气质量改善、削减关中地区垃圾焚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以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对235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法制审核,纠正问题6项,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加大“放管服”力度。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制定5大项16条具体措施,助企纾困解难,对600个省级重点项目环评审批,采取专人负责、定期调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等措施,优化办事流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时间平均20.7天,比法定时限压缩70%。

深化柔性执法,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今年以来共依据裁量权基准对企业减免处罚101次,涉及金额949.1万元;通过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实现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一厂一策”,避免“一刀切”。

陕西省还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强化案件线索筛查和赔偿案例实践,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机构建设。目前,全省共有12家鉴定评估机构、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专家100人。(李欣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