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和“应推尽推、应享尽享”原则,以审批、监管、执法、信用为链条,建立线上双向推送、线下多点协作机制,努力破解审管衔接难题,建立健全审管执信良性互动机制,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
加强“事前介入”,织密审管联动“联通网”。一是出台“一个规范”。印发《新泰市“审批、监管、执法、信用”闭环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部门三方职责边界,确定了联动形式和联动内容,构建了审管信息高效联动、审管问题快速处理、审管标准细化统一的沟通协商渠道。二是编制“一张清单”。针对审管分离事项,审批部门与17个业务主管部门全面对接,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审批科室与监管科室单点对接50余次,共同梳理拆分办理流程,厘清事前、事中、事后联动环节,明确联动方式,确定线上线下信息推送方式,今年以来,审批部门共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3.7万余条。三是建立“一套规程”。健全审管常态沟通联系机制,开展审管互动之“一把手”坐窗口走流程活动,16家进驻单位领导到窗口坐班,接待办事群众30人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0起。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专业性强的事项,邀请监管部门提前参与、共同审查,从起始处防止信息不共享、不互通的情况,今年以来,共组织联合会商4次,制定审管联动方案6件。
推进“事中协同”,发挥审管联动“聚合力”。一是横向互通,发挥协同优势。印发《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强化部门间的“横向互通”,形成审批、监管部门齐心协力的态势,按照审批部门、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参与节点或深度不同,出台现场勘验目录清单84项、评审目录清单20项。二是分级分类,确保审批质效。复杂事项推行“联合勘验”,审批部门整合各监管部门意见。需专家评审的,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承诺制事项,若监管部门发现有违反承诺的情况,由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相关“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监管系统。今年以来,开展联合勘验238次,联合会审120次。三是流程再造,优化集成服务。通过事项归并、部门共享等方式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审管协同、市县联动,在全省率先实现放射诊疗许可“网上可办·免审即享”,为37家单位节省办理时限320天,节约路程近4000公里。多部门协同对同一区域内养殖户集中开展水资源评估论证,为48家养殖户节省支出近60万元。
强化“事后监管”,打通审管联动“高速路”。一是“保畅通”,构建双向协同。建立问题沟通、协调和解决机制,监管部门及时将违规申办、违规经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有关信息传达给审批部门,构建信息双向推送、监管结果互认的联动模式,今年以来,收到监管部门推送的违规经营信息20余次,涉及企业900余家。二是“强惩戒”,实现闭环运行。审批局与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联合印发《撤销虚假经营主体登记操作实施意见》,携手打造“审批+监管+处罚+撤销”的闭环管理模式,防范和化解经营主体登记准入风险,审批、文旅等部门联合行动,撤销违规登记经营出版物的工商户592户。持续深化经营主体除名省级试点,梳理出吊销营业执照10年以上的企业2345家,除名企业2042家。三是“双公示”,完善信用互通。依托“智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审批与监管部门联合推行公共信用核查和反馈机制。今年以来,共归集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5.8万余条,实施信用核查1.5万余次,实现经营主体信息的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和共享共用。
此项举措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职责划分和信息共享机制更加明确,审批流程顺畅高效。建设项目审批“开工一件事”相关工作获李兰祥市长批示肯定,省新闻联播予以报道。创新养殖项目取水许可“打包办”被列为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典型做法,省新闻联播予以报道。二是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管部门及时获取审批信息,实现了对市场主体的全流程监管。对违规经营企业的信息双向推送和监管结果互认,使得监管执法更加精准有力。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及联合监管相关工作被省市场监管局《工作动态》刊发。三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良好的审管执信机制,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山东政务信息》刊发,以“信用+”思维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被信用中国平台推广。畜牧领域审管联动和农药经营许可联审联办创新做法入选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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