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获刑8年 处罚金100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判了!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获刑8年 处罚金100万元

近日,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艺名游絮)因犯职务侵占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

作为头部吃播IP,浪胃仙拥有超3000万粉丝。 2022年3月6日,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出镜称,浪胃仙和另一位公司管理人“带走团队,过河拆桥”。

对此,浪胃仙原MCN(网红运营机构)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彭先生向记者表示,

她的职务侵占犯罪不仅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还对“浪胃仙”IP的正常运营带来重大影响。“她哪里是‘冤种老板’,我们这些公司股东才是。她遗留下来的后续许多工作,还要我们去做。”

“这一案件对于整个MCN行业有着深刻的警示意义。”

(来源:上游新闻、逐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