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施行,其中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这种针对女性月经期间所设立的假期被网友称为“痛经假”,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记者采访发现,多省份已经出台“痛经假”相关政策,但由于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或不了解政策等原因,实际请假的人并不多。专家表示,经期休假旨在更好地保护女性劳动者健康权益,通过提供额外的假期,可以让女职工感受到企业和社会的人文关怀,从而提升其对工作的满意度,对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痛经假”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进一步明确相关细节,使其更好地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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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明确可请“痛经假”

此次公布的《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印发。除了明确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外,还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下列劳动保护: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从事野外、室外流动性作业和其他生产作业的女职工,根据不同季节提供相应的保健或者保护用品。

记者梳理发现,“痛经假”并非新鲜事物。早在1993年原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有对女职工月经期保健的相关规定,其中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具体到各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陕西等在内的全国近20个省份都出台了“痛经假”相关政策,保障女性这一权益。其中,多个省份明确,女职工休“痛经假”需要相关医学证明。如陕西省明确,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江苏规定,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

部分省份并无规定请假需要相关证明,如1991年颁布的《青海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中规定,因月经过多或痛经确实不能坚持劳动的,经医疗部门证明,给予公假1至2天。2020年,新修订的办法删除了“经医疗部门证明”等内容。

在休假时间上,大部分省份明确为1至2天,部分省份,如湖南、贵州等地规定是“安排适当的休息”。

而在休假女职工工种方面,大部分省份没有作出限制。也有省份规定,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天;对其他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也应酌情给予照顾。

实际请假的人并不多

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妇科医生赵俊慧介绍,痛经为最常见的妇科症状之一,指经期前后或月经期出现下腹痉挛性疼痛、坠胀、伴腰酸或其他全身不适。痛经分为原发性痛经和继发性痛经。经过详细妇科临床检查未发现盆腔器官有明显病变者称原发性痛经,也称功能性痛经,占痛经90%以上。继发性痛经指生殖器官有明显病变,血是暗红色,如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腺肌病、盆腔炎、妇科肿瘤等。

“痛经是一种个人主观感觉,痛经疼痛程度因人而异,跟个人不同的疼痛阈值、生活状态相关,临床上常常采取疼痛等级评分来评估。”赵俊慧介绍,按照10分疼痛分级法,1~3分为轻微疼痛,可承受;4~6分为中度疼痛,需服用止痛药缓解;7~10分为剧烈疼痛,需使用药物或手术治疗。轻度痛经,不影响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度痛经,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缓解。而重度痛经,或小腹疼痛剧烈难以忍受,或四肢冰冷、脸色苍白、呕吐腹泄,必须服用止痛药才可以缓解。

由中国妇女杂志社等单位联合发布的《2021中国女性健康白皮书》指出,我国半数女性受到痛经困扰,其中轻度痛经占比近六成,33%有中度痛经,10%出现重度痛经症状。

虽然“痛经假”由来已久,但因为大多数地方休假都需要相关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等原因,与庞大的痛经人群相比,实际上请假的女性并不多。

霍女士在陕西省西安市一家大型通信企业工作,该公司规定女性每个月可以请4个小时,也就是半个工作日的“痛经假”,不需要任何证明,只需要发邮件报上级申请就行,而且薪资照常发放。即便多年来霍女士一直受痛经的困扰,但她就请过一次“痛经假”,因为那次她实在太疼了,“浑身冒汗,几乎站立不住。”

河北省秦皇岛市市民林女士在一家国企工作,她表示自己并不了解“痛经假”,也没有听说任何同事请过这个假。“还有这个假吗,太好了,下次试试。”而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不能正常工作的,给予1至2天的休息。

亟待走出纸面

此次《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施行后,引发网友热议,网友在对这一政策表示欢迎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疑虑,比如有网友认为申请“痛经假”需要去医院开具相关医学证明,会对请假形成阻碍,“我都痛得不能上班了,还怎么去医院开证明啊!”有的网友认为,政策宣传还不到位,许多人不了解“痛经假”的存在,“听说我们这里2018年就施行了,我现在才知道。”还有网友认为,部分女职工频繁请假、每月请假会影响工作,进而导致用人单位招聘时对女性产生歧视……

业内专家指出,尽管“痛经假”的规定早已存在,但在实践中真正落地并不容易。首先,痛经属于个人隐私,使得员工在主张休假待遇时面临举证困难。部分省份要求员工必须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等才能享受该假期,这无疑增加了员工的负担。假期待遇问题也阻碍了“痛经假”的实施。一些省份明确了“痛经假”期间的待遇按正常工作时间计算,但仍有省份对此含糊其辞,导致员工在请假时遭遇障碍。待遇不明确,使得员工在请假时担心工资能否正常发放、社保能否正常缴纳。

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明确“痛经假”的享受前提条件,完善相关制度。这有助于减少员工在主张休假时的举证困难;明确“痛经假”期间的待遇问题,包括工资如何发放、社保如何缴纳。至少应该确保员工在休假期间待遇不受影响。此外,还应建立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有助于减少职场歧视现象,提高女性员工在请假时的安全感。

来源:中国人口报

文:记者 牛煜辉

策划:杨利春

编辑:牛煜辉 管仲瑶

校对:李诗尧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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