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国债(电子式)

付息日应计利息计算公式:

持有总面值金额 *票面年利率。(每年付息一次)

提前兑取应计利息计算公式:

提前兑取应计利息-提前兑付应扣利息-提前兑付扣除手续费

投资者提前兑取储蓄国债(电子式)时,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期限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后计付公式为:

提前兑取应计利息=提取总面值金额 *(票面年利率/当前计息年度实际天数)*从上一付息日起实际持有天数。

提前兑付应扣利息=提取总面值金额 *(票面年利率/当前计息年度实际天数)*利息扣除天数。

提前兑付扣除手续费=提取总面值金额*1‰

储蓄国债(电子式)在持有期规定时间内办理提前兑取,可部分办理。起息日为发行期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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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国债(凭证式)

到期日应计利息计算公式:

持有总面值金额 *票面年利率*持有年限。(到期还本付息)

提前兑取应计利息计算公式:

提前兑取应计利息-提前兑付扣除手续费

投资者提前兑取储蓄国债(凭证式)时,从购买之日起出游期限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后按实际持有天数给付利息,计付公式为:

提前兑取应计利息=提前兑取本金 *提前兑取分档利率*(自起息日对月对日计算的整年数+不足整年的剩余天数/当前计息年度实际天数)。

提前兑付扣除手续费=提取总面值金额*1‰

凭证式国债在持有期内任何时间申请办理提前兑取,需整单办理。“起息日为实际购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