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吉林省⺠政厅发布通知,全省不再办理《老年人优待证》,身份证作为享受老年优待服务的合法有效证件。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凭身份证享受《中华人⺠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吉林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规定的老年优待政策

原已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可继续使用!

主审 | 王远洋 审核 | 李蕴涵 编辑 |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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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不再办理老年优待证 以身份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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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不再办理老年优待证 以身份证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