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
是替雇主分担员工工伤事故
赔偿责任风险的一种商业保险。
虽然赔付的对象是雇主,
但如果雇主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员工可以直接要求保险赔付吗?
小汪找了个建筑公司打工,
和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劳务用工协议书》:
其间,小汪骑电动自行车在上班途中不幸与小林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小汪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小林承担全部责任,小汪无责任。经鉴定,小汪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在医院躺了十几天,共支出医疗费2万余元。
出院后,
小汪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拒。
于是,小汪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
但保险公司认为,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建筑公司,小汪没有申请理赔的权利,且事故发生后,建筑公司以及第三方公司并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性质、原因不明,因此不应向小汪支付保险理赔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人力资源公司出具的劳务派遣协议书、考勤表等均能证明小汪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确是在小汪上班途中。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本次交通事故属于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建筑公司作为雇主,既未对小汪进行赔偿,也未积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所以小汪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通常情况下,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雇主责任险应当先由雇主也就是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赔偿款,再由保险公司向用人单位支付理赔金。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积极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时,员工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允许员工在特殊情形下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既保障了受损害雇员的合法权益,又能充分发挥雇主责任保险的分担风险的补充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宁稳定。
在第五个厦门企业家日,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召开雇主责任保险案件裁判及经营风险指引发布暨行业公听会。
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在梳理五年来办理案件基础上,发布了“雇主责任保险案件裁判及经营风险指引(2024)”。该指引系中心专业法官会议提炼案件裁判规则而成,旨在通过主动公开裁判尺度,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经营行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推进金融领域的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本文名称均为化名)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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