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5日至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扭住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南平,这座深藏于福建北部的城市,于翠岭苍穹之下,碧波荡漾之中,犹如一颗镶嵌在绿水青山之间的明珠,正紧随习近平总书记的步伐,绘就乡村振兴美丽新画卷。在这其间,南平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省检察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16条措施”和市委相关部署要求,聚焦“三农”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全市乡村振兴和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抓实水体污染整治。南平市检察机关与市、县两级河长办密切配合,部署开展“闽江源头流域生态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保护农村水生态环境。共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1.7公里,督促治理一级水源地41处,整治排水污染养殖场51个,推动水利部门和属地政府投入394万元开展河道常态化保洁工作。
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多举措保护古树名木,针对办案中发现古树名木存在生长环境恶劣、未划定保护范围、保护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开展公益诉讼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顺昌县检察院创新“人大代表+检察官”双随机执法模式,对600多株闽楠、榉树等国家保护珍贵树逐株体检
▲建瓯县检察院将生态修复金用于建瓯发现并命名的植物新种“修大戟”专项保护,并为分布各地的1159株散生古树购买保险
▲浦城县检察院联合行政部门打造古树名木“有声名片”,设立法治保护有声警示牌,实现县域乡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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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适用认购碳汇方式修复乡村受损生态环境,办理林业碳汇赔偿案件68件,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6740余吨,为乡村带来了低碳生活的绿色风尚。
聚力守护良田沃土。持续开展守护耕地红线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大数据、无人机等方式摸排线索,完善检察机关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衔接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开展耕地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耕地保护合力,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903亩,有效督促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和打击侵占耕地违法行为。
严守食药安全底线。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守护乡镇餐饮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和美乡村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4件,发出检察建议162份,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一次次的专项监督行动,不仅规范了市场秩序,也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切实守护好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药箱子”。
▲浦城县检察院干警实地查看生活垃圾填埋场
深化人居环境整治。聚焦农村垃圾乱堆乱放、养殖污染、污水排放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浦城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全县存量垃圾与新增垃圾有效处理,实现17万余吨垃圾无害化处理。
助力茶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三茶”融合发展,针对本土茶叶品种,积极开展种质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调查古茶树种质资源,并在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基地设立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点,让茶叶品质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政和县检察院设立“锦屏村群体种茶树种质资源”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点
注重地标产业保护。加强农业产业知识产权法治保障,重点关注侵犯地理标志、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浦城县检察院聚焦“浦城大米”品牌保护,联合多部门深入粮企、稻种科技小院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摸排粮食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线索5条,助力区域地理标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南平市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为民情怀,用心用情用功答好乡村振兴的新时代“答卷”,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展现检察担当。下一步,南平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检察履职,持续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法治之力书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让法治之光照亮乡村振兴康庄大道,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南平市检察院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责编:贺华锋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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