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临清的高先生打电话反映,他在城市之尊小区买了一套房子,通知最近几天11月13号到15号收房。高先生到了收房现场后,物业告知,业主需要交纳一笔物业“特约服务费”,每平方每月0.35元,如果不交的话就不给房子钥匙。
随后高先生通过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这个物业“特约服务费”,属于业主自愿交纳。但是在交房现场,高先生称,对于没有交纳这笔费用的业主,开发商一直没有给办理交房手续。
那么物业“特约服务费”包含哪些服务内容呢?高先生给帮办提供了相应的内容图片。
(当事人提供图片)
针对高先生反映的这一问题,帮办电话联系了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收到了不少业主的集中投诉,而且昨天上午,已经对小区开发商物业进行了约谈,强调“特约服务费”属于业主自愿交纳,不允许和交房拿钥匙进行捆绑。
随后,帮办电话联系了临清市城市之尊小区物业。
临清市城市之尊小区 物业工作人员:“没说不给钥匙。”
帮办:“如果业主没有交特约服务费的话,今天能够走完正常的交房流程吗?”
临清市城市之尊小区 物业工作人员:“我们今天交1号到2号楼。”
帮办:“咱们整个小区的交房,什么时候能完成?”
临清市城市之尊小区 物业工作人员:“我们合同时间是到3月15日,现在是集中交房。不好意思,我这边有点事。”
临清市城市之尊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以有事为由挂断了帮办的电话。
紧接着,帮办电话联系了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开发商以及物业是否会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交物业“特约服务费”业主的收房时间这一问题,进行了询问。临清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开发商拖延交房,那么他们将会联系主管开发商的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来督促开发企业进行交房。
希望在当地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推进下,事情能够尽快解决,对于此事,《生活帮》也将继续关注。
《生活帮》记者 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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