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风正巴渝消息:
日前,经江津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忠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忠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唐忠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唐忠琪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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