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1月13日,桥头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召开了全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全镇56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含生产企业和销售门店)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桥头市场监管分局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进行宣贯讲解。新国标在11月1日已正式实施(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单体电池和电池组涉及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技术要求,旨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的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因电池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两个1号修改单则在安全指标、电路分离、禁止车载充电器、增加溯源编码永久性标识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要全面清理库存中未执行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做好退货或换货处理;二是在进货时,必须严格查验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是否已执行新国标,并索取相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未执行新国标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三是要加强对员工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普及新国标知识,引导消费者选购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不得提供非法改装服务等,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来,桥头市场监管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图文:桥头市场监管分局
编辑:郑凯峻
编审:邓佩珊
出品:桥头镇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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