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3月8日的夜幕已经降临,昆明的街头逐渐沉入一片宁静。然而,这份平静被一通急促的电话打破——昆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在马家营附近的海埂公路上发现一名重伤的中年男子,送医后不治身亡。警方迅速响应,副局长亲自指挥,一队刑侦和技侦人员火速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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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情况比预想中更为复杂。除了已经死亡的中年男子,水沟里还发现了一具中年女子的尸体。法医鉴定显示,女子身中多枪,其中腿部大动脉被打断,导致大出血而死。

死者身旁散落着六枚7.62×39步枪子弹弹壳,一辆“飞鸽”牌女式自行车倒在路边。不久,医院传来消息,男子同样死于枪伤,心脏被击穿。两人的身份很快得到确认,他们是昆明猪鬃厂的工人,车汉光和刘秀英,一对不幸的夫妻。

调查深入,家属提供的信息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3月8日,车汉光夫妇带着四岁的女儿去拜访双方父母,晚上21时30分左右骑车返回工厂,却在途中遭遇不幸。家属发现,刘秀英的双菱牌手表、车汉光的广州牌手表以及他的“飞鸽”62型自行车不见了。

这一线索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四天前,解放军驻昆明某部汽车连武器库发生盗窃,两支56式冲锋枪、多个弹夹和803发7.62×39步枪子弹不翼而飞。如今,案发现场的子弹壳与被盗子弹批号完全一致,警方初步判断,杀害车汉光夫妇的枪支极有可能来自那起盗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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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昆明市公安局以及相关部门紧急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并案侦查。专案组成立,迅速展开调查。尸检报告和现场群众的证词都指向了冲锋枪的使用,连续的枪声、快速的射击,一切都符合冲锋枪的射击特点。

专案组决定从两个方向入手:一是排查部队内部可疑人员,二是追踪赃物的销赃渠道。昆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侦查员们乔装打扮,潜入各个可能销赃的市场。3月9日上午,一名侦查员在南强街茶室遇到了一个主动兜售手表的中年男子,唐正槐。

唐正槐手中的两块手表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一块是广州牌手表,另一块是没有表带的双菱牌手表,表壳上还有裂痕。经家属辨认,这两块手表正是车汉光夫妇的遗物。技术检验发现,双菱牌手表背面有细小的血点,血型与刘秀英相符。

唐正槐被带回公安局,但他声称手表是从一个“贵州人”那里得来的。与此同时,部队方面的调查也有了进展,某部战士唐立民被发现有盗枪嫌疑,他与昆明铁路局黄龙山机械修配厂工人李有明关系密切。李有明因长期旷工、有投机倒把前科,也被纳入调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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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初步审讯并未取得突破。专案组调整策略,放出唐正槐并暗中监控。3月10日,唐正槐在“川味饭店”与一名青年交谈,神情紧张,催促对方离开。

专案组迅速行动,将两人带回审问。青年是猪鬃厂工人唐建勋,他透露了3月8日晚唐正槐的行踪,但唐正槐对此保持沉默。

专案组意识到,唐正槐和李有明都是关键人物。3月13日,经过反复审讯,李有明终于开口,承认了与唐立民合谋盗枪的事实,并供认了自己在3月8日晚持冲锋枪杀害车汉光夫妇的罪行。他交代了将另一支冲锋枪和其他赃物藏匿在女友“小萍”家中。

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在“小萍”家中搜出了剩余的冲锋枪、弹药等赃物。李有明为了“高品质”生活,决定盗枪搞钱,与唐立民策划了这场盗窃。然而,唐立民失联后,李有明担心事情败露,决定用冲锋枪“干一票”,恰好遇到了车汉光夫妇。

至于唐正槐,他在案发时恰好经过现场,看到车汉光夫妇倒地后,贪念一起,趁火打劫掳走了两块手表。面对证据,唐正槐最终承认了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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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五昼夜的艰苦努力,3.8持冲锋枪杀人案和3.4某部武器库冲锋枪被盗案终于真相大白。李有明、唐正槐、“小萍”等人被依法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场案件不仅考验了警方的智慧和勇气,也警示着社会对犯罪行为的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