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了“天津市创业导师”选聘工作,经报名、初审、复审、综合评定等环节,决定选聘常子嵩等145人为天津市创业导师,聘期三年,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其中,天津经开区各领域专家共计10人入选!
各位受聘创业导师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践行社会责任,彰显导师担当,赋能创业培训,引领区域内更多创业者成功创业,为促进区域高质量充分就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创业导师义务
(一)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二)指导创业者制定创业计划。
(三)提供开业指导服务。
(四)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指导。
(五)提供企业管理和企业运营等方面的咨询。
(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创业者和帮扶企业的商业秘密。
创业导师激励政策
(一)经人社部门邀请,参加优秀创业导师进校园、创业大赛、创业讲座、创业沙龙、创业项目论证、结对帮扶等创业服务活动。
(二)履行师带徒培训协议的,可获得相应的师带徒培训补贴、创业带培奖励。
(三)对业绩突出的,推荐申报京津冀等省市创业赛事和国家级创业赛事评委,并在市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信息来源:泰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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