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多项税收政策调整
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钟梓骥 摄
01
购买家庭唯一及二套住房
未超140平方米按1%缴纳契税
该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在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据悉,新政策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不过为了让更多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12月1日前买房、12月1日后申报缴税的,都可以按新政策办理。
02
专家解读
新政不仅利民而且惠企
对此次新政,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无论是降低契税,还是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以及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等,都是降低交易环节税负,而且税负成本降至历史最低了,这是重要信号。他认为,随着增量时代转向存量时代,房地产税收改革的方向将是降低流转环节的税负,比如契税、增值税(含土地)、个税以及附加在土地和房产开发交易上的各种税负,从而产生“降成本”的效应,这样才能促进交易良性循环。
“将这些环节的税负转移到后端保有和维护环节,从而总的税负不变,但征收环节后移。一方面,做大了交易的蛋糕,另一方面后端公共服务维护和保养以及房屋养老金也就有了资金保障,居民居住更加舒适,房价也能有所稳定。而且,也会培育政府更加重视存量消费,而不是增量建设,这是服务型政府转型的举措。”李宇嘉称。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在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表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后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利于引导部分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落实三中全会的要求,更好地适应居民对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满足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除了利民外,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杨志勇表示,这次住房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于开发商来说也是利好的。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要提前预缴土地增值税,它是先预征、后汇算清缴,在预征的过程中,它要占用开发商的资金,这一次无论是东部中部西部哪个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下调0.5个百分点,那对于缓解或者减轻开发商的资金压力也是有帮助的,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广东建设报记者 姜兴贵
◎ 编审:左国兰
◎ 美编:杨榆洁
◎ 出品:广东建设报全媒体内容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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