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这个问题,属于老生常谈了,但是300万居间费你确定到了2023年底快2024年还是用一个个体户还是个独收款?你是当金税四期开玩笑呢嘛,如果一定要这么干的话,请注意下面3点:
1、个体户或者个独需要在项目成立前就设定好,比如你项目是6月份开始,7月份结算,你8月份搞个个体户在那打款,是不是觉得税务出门不带脑子
2、这种大金额的个体户打款很容易遇到税务稽查,税务稽查的核心其实就是你是给别人提供了什么服务,获得这些费用,注意哦,这些是需要提供完整证据链的,也就是业界所谓的四流合一,合同流,发票流,货物流或者服务流这些都需要有相关证据流程且一一对应,这玩意是最近稽查的重点,有些话不方便说透
3、你要看企业性质,像什么国企央企等这些,还有很多的项目是不允许存在居间费的,实际却很多的,他很难界定居间费跟贿赂罪的区别,特别是利益相关个人企业等等
ok,说了这么多,怎么才能合理合法的搞这个呢
首先这笔费用一定要合理,结合企业性质,梳理下交易模式,这个地方我举例来说,
比如你是一家建筑企业
1、你可以讲安全培训进行外包,这种是政策支持的和鼓励的,这个可以处理一部分费用
2、互联网共享用工平台
1)个人享受国家政策:个税核定,无需注册执照,平台代为申报(身份证号视同完税凭证号),每人每月10万以下
2)这个不要跟市面上灵活用工混为一谈,他需要实现3流或者四流合一,合同流,发票流,交付物等永久流程,要经得住查
最后说一句,要想改变税,先改变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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