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梁华

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对2023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授予“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平利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王浩天荣获“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近年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环境污染高发领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办理各类生态环境检察案件14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8件,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据悉,下一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将珍惜荣誉,砥砺奋进,始终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记在心,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诠释“检察担当”,在服务乡村振兴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