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及车辆失踪,家属接到绑架者打来电话:索要26万元,否则撕票。刑警们几路人马被绑架者来回调动,数易交易地点后,绑架者竟然让受害人家属在火车上把钱扔到窗外,这一突如其来的交易方式,使刑警们不知所措。关键时刻,负责保护受害人家属的警察急中生智……

2006年12月4日晚7时许,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住在兖矿集团某家属区的出租车司机刘大明驾驶出租轿车被绑架。之后,绑架者打电话向受害人家属索要26万元,否则撕票。

出租车(非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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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非本案)

案件引起了邹城市警方高度重视,警方抽调精干力量30余人成立了“12·04”专案侦破组,迅速投入侦破工作。

专案组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和摸排发现,绑架者移动路线,由邹城市南宫房至岗山后,经过中心店镇向西逃窜。刑警们兵分四路向西顺线追击、沿路调查访问,未发现绑架者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12月5日: 案情初露端倪

12月5日上午,专案组调整了工作思路,对受害人租车点进行进一步访问,确定绑架者人数、年龄、长相。对受害人家属和其邻居、同事进行座谈,查清是否有因果关系。对104、327国道收费站录像,西行路线交警设置的电子眼进行查阅,均没有获得明显线索。

当晚,绑架者开始多次跟受害人家属电话联系,威胁称:“抓紧准备26万元赎人,不准报警!如不交钱,人质性命难保!”然而,绑架者始终不谈交易地点、时间和方式。

时间紧迫,办案人员感到压力极大,每个人心里都明白,受害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办案人员对一天来所有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将绑架者锁定在河南省商丘市。

深夜12时许,刑警大队长孙海建带领15名刑警迅速赶往河南省商丘市。

12月6日: 警方面对迷魂阵

12月6日上午,绑架者使用商丘市的多家公用电话与刑警们周旋。他们一会儿在城东出现,一会儿在城西出现,甚至同一时间出现在郊区和市区两个地点,刑警们几路人马被绑架者来回调动,忙得不可开交,主动权完全由绑架者掌握,刑警们只能被动应对。

当晚,绑架者突然又在菏泽市区出现,专案组留下一组人员在商丘继续工作外,其余人员迅速前往菏泽市进行布控,就在刑警们赶到菏泽展开工作后,绑架者却销声匿迹。

此时,情绪激动的受害人家属开始急躁,所有参与破案的人员心情感到十分压抑。绑架者是否有觉察不再继续作案?是否已将人质杀害放弃敲诈?一连串的问号在刑警们的脑海里出现。

负责现场指挥的孙海建大队长果断决策,绑架者多次打电话要钱,从不涉及交易时间、地点和方式,他们不可能就此罢休,绑架者不可能这样拖下去,他们的计划很可能就在明天暴露。但是,第二天如何抓到绑架者将人质安全解救,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各种复杂情况,绝对保证不出现任何闪失,防止绑架者撕票而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成为下一步工作部署的最大难点。

12月7日: 绑匪诡计出人意料

12月7日上午8时20分,绑架者果然在菏泽市东明县城用公用电话通知受害人家属:要他们10点之前,赶到菏泽火车站交钱赎人,过期不候。

案件有了新的转机,专案组调兵遣将,新增加12名警察,驾驶4部车辆赶赴增援。事情不那么简单。绑架者经过了精心设计,他们8时20分通知受害人家属,要求受害人家属乘邹城出租车于10点到达菏泽火车站。

刑警们必须在1小时40分内,将所有布控工作布置完毕。

然而,当时大雾弥漫,能见度只有50米。高速公路上,一起交通事故堵住了行车道路。刑警发现这一情况反应迅速,马上掉转车头,沿327国道行驶。

9时37分,汽车刚刚过巨野县城,绑匪电话通知受害人家属:必须10点钟在菏泽站乘上去哈尔滨列车。此时距菏泽还有50多公里的路程,要在23分钟内赶到菏泽乘上列车,没有一点希望。

此时,绑架者一次次电话催问受害人家属是否到达火车站,但无论受害人家属如何解释路上遇到了麻烦,绑架者都不相信,并不耐烦地声称:如果赶不上列车,你们就等着收尸吧!

情况紧急,整个行动不能有半点疏漏,必须稳住绑架者,只好暂时让受害人家属答应绑架者的条件、满足其愿望。

时间紧迫,要按照绑架者的意图乘上该次列车,唯一的办法就是护送受害人家属,抢在列车的前面,在下一车站乘上列车。

但是,这一方案是否可行?负责现场指挥的大队长沉着冷静,他分析判断:绑架者不认识受害人家属,列车车厢多、乘客较多,便于隐蔽,绑架者不会上车,因为不便于逃跑。所以,补救方案可以实施。

专案组立即命令护送受害人家属的刑警迅速掉转车头赶往巨野火车站,赶乘绑架者指定的该次北上列车。

11时5分,列车徐徐驶出菏泽站,为了安全起见,警方马上安排两组人员,分成4部汽车,沿铁路两旁的日东高速公路和327国道跟随列车,注意发现铁路两旁的可疑车辆和人员。但由于道路不熟,公路车辆较多,两组人员没能跟上列车的行驶速度。12时18分,列车行驶到巨野站东5公里处,绑架者电话通知受害人家属:走到9号车厢中部,打开列车窗户,将钱抛出窗外。

这一突如其来的交易方式,使刑警们不知所措。关键时刻,负责保护受害人家属的警察急中生智,暗示受害人家属设法拖延时间,以“这是豪华列车,窗户打不开”为由躲过绑架者选择的扔钱地点,使绑架者自己感到自己设计的方案有缺陷。

12月8日: 嫌犯终露马脚

绑架者的计划落空了,没有拿到钱,恼羞成怒,便又窜到东明县城,用多个公用电话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恐吓、谩骂,声称要卖受害人的肾、眼角膜,甚至称要撕票等。

下午6时许,受害人家属接到绑架者从徐州公用电话打来的电话,他们开始多次试探受害人家属是否报案。由于没拿到钱,绑架者很恼火,在电话中语无伦次,甚至放松了警惕,说漏了一些为警方下一步破案至关重要的信息。

由于绑架者跑到徐州,专案组跟随着绑架者的去向,当晚赶到了徐州市。在徐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对绑架者可能出现的地域进行布控,然而绑架者却销声匿迹。

为了摆脱被动局面,专案组骨干对几天来的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在确定无任何失误的情况下,对绑架者与受害人家属所有通话内容重新进行梳理,意外地发现两大重要线索:一是绑架者怎么会知道受害人的父母在案发后仍旧正常上班。二是绑架者对受害人家的经济承受能力为何了如指掌。这两条充分说明,绑架者应当是受害人生活圈范围内的某个人物。

围绕这两个疑点,专案组认为应有熟人作案,应马上与受害人家属再进行细致的座谈。结果又发现在案发当天,受害人的工友靳波就在附近的一辆出租车内向外窥视,神情很不自然。

专案组民警经过走访了解,靳波表现一般,时常旷班,经常赌博,与社会上的一些闲散人员交往密切。围绕这一重大线索,专案组立即决定一组人员返回邹城,对靳波进行全面侦查,设法获取有力证据。

专案组经过分析认为:一是绑架者应为多人作案,他们频繁变换地点,路途较远,携带受害人对他们的活动极不安全;二是绑架者对菏泽地理位置较熟悉,从口音上判断应是菏泽人所为,其老巢就在菏泽,甚至下一次的交易地点就选在菏泽;三是专案组人员分散,不利于集中优势兵力形成拳头。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菏泽,放弃徐州、商丘、新乡、东明等地的侦查工作,集中兵力在菏泽打歼灭战。

12月8日夜,专案组所有人马全部从徐州、商丘、新乡、东明撤到菏泽市,以巨野县为重点,沿铁路两旁开展工作。

12月9日:作恶者全部落网

12月9日凌晨,返回邹城的徐涛经过一夜的工作,终于获得了靳波涉嫌绑架他人的相关证据后,将其抓获。

经突审,靳波供述了绑架他人的犯罪事实,绑架者的后台老板被挖出,案件豁然明亮。案发后,靳波为了避嫌,一直未离开过邹城,人质在何处、如何交易,目前他都不清楚,只有抓获其他绑架者才能找到受害人被藏地点。

9时许,绑架者又跑到河南省安阳市用公用电话给受害人家属打电话,让受害人家属到济宁火车站等待交易。而此时,其他绑架者并不知道靳波已落入法网,仍然做着黄金梦。11时许,绑架者通知受害人家属乘坐济宁至北京的列车。他们哪里知道,一张抓捕大网已经在铁路两旁撒开。

12时20分,当列车到达巨野站的同时,3名绑架者被专案组的民警抓获。经审讯,他们是单县的张某某、许某某和巨野县尹某某。

根据他们的交代,受害人被藏匿在单县城东的王楼村内,刑警们立即驱车赶往单县,将受害人解救,缴获被抢车辆一部,并抓获另一绑架者孙某某。

受害者被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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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被解救

为将作案绑架者一网打尽,专案组民警又赶往菏泽市内,在汽车站将准备逃跑的王某某一举抓获。

12月9日晚7时许,专案组将受害人和被抢劫的汽车安全护送回邹城,同时,将5名作案嫌疑人押解回邹城。

至此,“12·04”绑架人质案在江苏徐州,河南新乡、商丘,山东菏泽等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告破。

罪犯被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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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被一网打尽

5天内,刑警们克服重重困难,顶风雪,冒严寒,横跨三省五地市,行程5000多公里,将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首犯靳波被判处十四年,经过两次减刑现已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