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1
支持对象
税收和相关经济数据统计关系均在锦江区,集中汇缴的个人年度实际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除外)中全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
2
支持标准
1.企业集中汇缴的个人年度实际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除外),可申报5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每增长100万元,可增加5名领军人才,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10人(商务服务企业累计不超过20人)
2.给予领军人才年度个人收入最高5%的奖励
3
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申报方式:
以所在企业为申报主体向属地街道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一)《锦江区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专项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年度纳税证明(含:企业集中汇缴的个税证明);
(三)申报人选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年度个人收入证明及个税缴纳明细;
(四)申报人选与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一致;
(五)申报人选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文件、公司章程等;
(六)诚信申报承诺书。
企业头部人才
1
支持对象
税收和相关经济数据统计关系均在锦江区,并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中获得股权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才等
2
支持标准
按头部人才所获得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
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申报方式:
以所在企业为申报主体向属地街道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一)《锦江区企业对头部人才股权激励奖励申请表》(附件2);
(二)申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年度纳税证明;
(三)申报企业股权激励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实施方案、股权激励协议、行权确认书、股权激励前后公司股权结构证明(工商备案的章程或者中证登的股东名册等)、专项审计报告;
(四)申报人选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年度个税缴纳明细(注明股权确权所缴纳的个税);
(五)申报人选与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一致;
(六)诚信申报承诺书。
新引进高端人才
1
支持对象
属于“1+3+3”产业领域,税收和相关经济数据统计关系均在锦江区的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符合C类及以上的人才(集团化公司派驻人员除外)
2
支持标准
3年内给予年度个人收入最高5%的奖励
3
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申报方式:
以所在企业为申报主体向属地街道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一)《锦江区新引进高端产业人才专项补贴申请表》(附件3);
(二)申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年度纳税证明;
(三)申请人选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含引进前6个月社保证明)、年度个税缴纳明细;
(四)申请人选符合锦江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C类及以上标准的认定证明;
(五)申请人选与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一致;
(六)诚信申报承诺书。
附 件
1.锦江区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专项奖励申请表
2.锦江区企业对头部人才股权激励奖励申请表
3.锦江区新引进高端产业人才专项补贴申请表
来源:锦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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