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民法院资水环境资源法庭获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喜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报,对在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安化县人民法院资水环境资源法庭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近年来,安化县人民法院东坪人民法庭(资水环境资源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稳步提升。被告人王某祥盗伐、滥伐林木一案裁判文书荣获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王某祥盗伐、滥伐林木罪一案与蒋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被湖南高院作为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发布。刘某日等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湖南法院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优秀案例目录,并由湖南高院推荐至最高院参评“百篇优秀文书”。
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
聚焦主责抓主业。建立健全立审执工作机制,完善“三合一”审理模式,不断提升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生态环境。紧密结合县域经济和茶产业发展,创新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对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达到“一判三赢”。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案件执行督促机制,共督促20案27人补植林木28527株,恢复植被5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10万余尾。充分发挥“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的科研、宣传、生态修复、审判实践功能,其成效被湖南卫视报道。
强化联动重宣传。联合检察、林业、森林公安等单位,制订《安化县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生态补偿工作机制(试行)》,2023年与全省其他六个流域性环资法庭签订《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向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协调推进源头保护。加大公众参与和司法公开力度,讲好法院故事,拍摄《以司法的名义守卫山水》短视频,通过“水上法庭”、车载法庭开展巡回审判、主题宣传。近年来该项工作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50余篇,新华社、人民网、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等多次进行报道。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安化县人民法院东坪人民法庭(资水环境资源法庭)将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立足岗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益阳法院网
编辑:刘示宜
责编:唐 衎
审核:陈正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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