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滁州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鸿峰铝业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47044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来市监处罚﹝2024﹞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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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鸿峰铝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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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安徽鸿峰铝业有限公司罚款47044元。(文/实习生 蒋欣益)

来源:信用滁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