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案件,组织邀请惠东职业技术中学和白花中学师生、白花镇禁毒办工作人员、白花镇重点人群共计80余人到场旁听,让大家“零距离”接受禁毒教育。
庭审中,法庭对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吕某将5克依托咪酯粉末用于制作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先后向本案被告人杨某、何某共计贩卖4次17个依托咪酯烟弹、2克依托咪酯粉末,共计非法获利约2950元。
被告人何某则向杨某贩卖4次8个依托咪酯烟弹,共计非法获利约450元。被告人杨某在购得上述依托咪酯烟弹后,先后分3次贩卖4个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给社会吸食人员,非法获利约300元。
三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悔过与认罪认罚,最终法庭经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依法判决三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三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
全体同学和到场群众聚精会神地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沉浸式”聆听了一堂防毒禁毒法治课。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庭前发放的普法宣传手册及庭审案件,从毒品的危害、毒品的种类以及毒品犯罪的类型及其法律后果等三个方面,讲述了毒品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识别和抵制毒品的方法和技巧,以及涉毒犯罪的法律法规,并通过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方式,让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毒品诱惑。
在法官的教导下,同学们纷纷表示要遵纪守法,对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提高警惕,远离毒品和不良行为,绝不因好奇尝试毒品。
【来源: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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