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针对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聚焦空间开发管控和重要控制线落地,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做出的专门安排;是指导经济社会特定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民生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国土空间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个类型,空间专项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着关键的支撑、协同与传导作用。一是“支撑性”,落实、细化总体规划的引导和管控并起到支撑作用,对特定的功能区域做出专门的空间保护利用安排;二是“协同性”,将不同职能部门的专项发展诉求进行转译并落实到空间上;三是“传导性”,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特定功能空间进行细化安排后传导至详细规划,实现对详细规划中各类设施配套及用途管制的整体统筹。
为加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实现“多规合一”,根据《山东省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要求,在充分调研全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工作现状和需求基础上,通过多轮次征求部门意见,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聊城市市级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于2024年10月22日经聊城市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清单共计39项专项规划,包括:跨市、县(市、区)级行政区域或流域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更新等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市政交通、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教育、医疗、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消防、抗震、人防等安全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基本涵盖聊城市发展与保护全部领域。
本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的出台,是首次从制度上规范聊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有效尝试,是从源头上破解空间重叠矛盾、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现“多规合一”的重要手段,将有利于加快完善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对重大项目落地空间的保障,推动全市形成高质量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为规范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管理水平,我局制定了《聊城市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办法(试行)》《聊城市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通则(试行)》,于2024年10月22日经市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管理办法》和《通则》在“行政”和“技术”两个维度,明确规划编制通用要求,加强规划成果审查核对,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平台”的原则进行编制。一是统一底图。通过统一的底图底数底线,促进规划编制协同、规划内容一致衔接、“多规合一”成果共享。二是统一标准。专项规划编制遵循安全优先、保护优先、民生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需求和实际供给能力,科学合理进行空间要素适配,有效促进数据共享,提高专项规划成果数据管理效率。三是统一期限。专项规划期限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协调,可根据行业特点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确定。四是统一平台。充分运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切实保障下位规划对上位规划的传导、分解、深化,提高专项规划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11月15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落地见实效”主题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其超介绍了聊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李其超表示,在空间专项规划成果实施方面,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权威,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严禁违规建设。二是推动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用,将规划成果空间性要素及时纳入市重点项目挂图作战和要素保障指挥部“一张蓝图”管理,构建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实施管理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陶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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