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面锦旗请你一定要收下,压在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能放下了,我有道不尽的感激!”
近日,泗阳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运用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顺利促成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全部赔偿义务,当场执行到位现金16万元,有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
引发官司
2024年4月,张某在驾驶货车转弯时与蒋某夫妇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刮撞,导致蒋某受伤、其妻子当场死亡。因事发时蒋某系闯黄灯行驶。经事故责任认定,张某与蒋某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泗阳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应承担25万元的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赔偿义务,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多措并举
步步推进
因蒋某家人刚经历了丧亲之痛,张某又避而不见,蒋某家人每每提及此事都难以控制情绪。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立即开启“民生案件快立快执”绿色通道,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张某进行了财产查控,同时联系蒋某及其亲属安抚情绪,并询问了解张某的财产线索。经查控,发现张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眼见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执行干警于是多次前往张某老家,积极与其家人和村干部沟通,告知案件执行情况,并希望他们配合做好张某的思想工作。在法院、村委会、蒋某家人三方共同劝告下,张某终于同意“现身”处理。
现场履行
消融矛盾
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到院处理案件,到院后的张某仍以多种借口不愿履行赔偿义务。鉴于被执行人履行意愿不强的情况,极易导致双方矛盾再次激化,执行干警遂再次对张某开展释明工作,纠正其在法律认识上的偏差,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为双方搭建起磋商和解的“桥梁”,力求案件执行取得实质进展。“法官,你说得对,这件事我确实要承担责任……”听完法官的释法明理,张某终于明白了自己在这件事上不能再逃避。
随后,执行干警再次引导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互相体谅难处,经过多番悉心劝导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得到舒缓,最终张某现场履行了除保险赔偿份额外的16万元的赔偿义务,至此案结事了,双方矛盾得到彻底解决。
民生案件关乎百姓福祉,民生权益的兑现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泗阳法院持续树牢“如我在执”理念,健全涉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促进社会矛盾的消解和修复,不断巩固诚信建设成果。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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